【負責人解讀】宿州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戴香龍解讀《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監督管理辦法》
2023年3月28日,我市印發了《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戴香龍對《辦法》進行了解讀:
一、《辦法》制定的意義和總體考慮是什么?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在《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中,進一步強調了“要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管理責任,積極推進合同履行及變更信息公開”;安徽省創建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關于征求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意見的函》中要求“強化中標人履約管理”。
《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標后監督管理辦法》加強了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履約信息歸集,明確招標人在公共資源交易標后履約過程中的主體責任,聯合其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起高效、統一的履約監管體系。
二、《辦法》制定的文件依據有哪些?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三、《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自確定中標人至合同履約完畢期間履約情況的監督管理。
四、工程施工類項目標后監督管理的內容包括哪些?
答:標后監督管理的內容按項目類別共分為5類。分別為工程施工類項目、貨物類項目、服務類項目、產權(出租)類項目、其他依法依規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項目。其中工程施工類項目標后監督管理的內容為關鍵崗位人員與投標承諾是否一致,是否按規定到崗履職;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偷工減料、拖延工期、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形;是否執行環境污染防治相關規定;是否配合項目單位開展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決算審計。
五、《辦法》的創新舉措有哪些?
答:一是“互聯網+電子監管”,標后履約監管信息化。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建立有標后履約信息歸集機制,實現標后履約在線數據歸集,履約信息可應用到招投標環節中去。二是各方聯動檢查,標后履約監管專業化。根據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機制,標后履約檢查由綜合管理聯合行業監管部門共同開展,監管工作更加專業全面化。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是什么?
答:一是加強“綜合管理+行業監管”聯動,健全標后監管體系。堅持“管辦分離、依法監督、市縣一體”的監管體系,聯合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及《宿州市工程建設項目交易市場與履約現場聯合監管工作方案》,開展標后履約檢查工作,督促各方主體履行合同約定。二是強化數據歸集,推動履約現場檢查結果應用至招投標市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我局搭建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及時完成履約檢查數據歸集,抽查檢查結果及時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并同步歸集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為招投標市場項目交易應用提供依據。
七、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部門:交易監督科
解讀人:戴香龍
聯系方式:0557-3053108